——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推进试点工作之六
凡是重大改革都要进行试点。党中央作出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了审慎稳妥的科学态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推进,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试点就是要把问题和解决办法试出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在全国推开探索积累经验。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都已经明确,关键就在施工,党委负主责、纪委是专责。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党委、纪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当起政治责任,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制定详细改革方案,选好配强监委领导班子,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现。千难万难,一把手重视就不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党委书记站到改革第一线,亲自挂帅、亲力亲为,对机构设立、职能调整和人员配置等难点问题重点研究、认真解决。着力抓好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牢牢抓住转隶这个关键环节,将检察机关反贪、反渎等部门人员整体划转,保证人员先到位,把活儿揽起来,再统筹机构设置、人员安排,从而最大程度减少摩擦和阻力。
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从试点进展情况看,三省市先从省一级开始,再逐步推开到市、县,确保在中央确定的时间框架内稳步推进。改革总有一个过渡期,必须把握好动态平衡,拿捏好分寸火候,防止过犹不及。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转隶前已经在办的案子,谁批准谁负责办结;转隶后的新案件按照新的领导关系审批。监委对检察机关移交过来的案件线索登记造册、分类处置,确保齐全完整。做好新组建的监察机关干部的思想工作,开展政治和工作培训,保证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把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好传统、好作风融合在一起、传承下去。试点地区抓住改革良机,探索实行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部门与执纪审查部门分设,形成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党中央已经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定,各省区市党委、纪委要未雨绸缪,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制定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要吃透中央精神、领会改革意图,密切关注试点地区改革进展,结合实际、提前谋划,把重点难点找准,把解决问题的办法想透,把准备工作和基础工作做在前头。监察委员会是全新的国家机关,改革过程中党委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确保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监察委员会要严格依法履职,做好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探索形成监督、调查、处置的运行机制,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