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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监督费心思 两年过后仍被查

发表单位:中央纪检监察报 发表时间:2015-10-09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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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两年前用公款买单的饭局,因为1名宴请者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而为人所知。最终,参加这场饭局的4名处级干部为自己的违规违纪行为买了单——这是近日发生在广东省潮州市的一件事。

  时间回溯至2013年中秋节前,时任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刘绍荣在与时任潮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的陈华群商议工作时,提出找个地方小聚一下,公私兼顾,沟通感情。考虑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地对“四风”的监督力度持续加大,刘绍荣把地点选在了不公开经营饮食业的某烟酒商行。

  除了刘绍荣和陈华群,当晚参加宴请的还有时任潮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的林泽龙、潮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建安,以及实际买单单位的负责人——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名主要领导。这些人都是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这顿饭吃得确实“不简单”,6个人总共花了9720元。调查中,纪委同志调阅了当时的菜单,上面有海鲜刺身,还有轩尼诗洋酒……

  好菜好酒好陪,这顿饭吃得着实尽兴。临走时,“好客”的主人还不忘给3名赴宴者每人送上2000元的“红包”。全部花费均以购买“副食品”、“茶具”、“对照品一批”等名义虚开发票在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入账报销。

  今年年中,刘绍荣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将两年前请客吃饭的问题讲了出来。潮州市纪委抓住这一问题线索,迅速组织人员调查。调查初期,有人以时间久了记不清予以搪塞。对此,办案人员分别找人质证,又查验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账本,查清了主要违纪事实。面对铁证,4名被调查人承认了自己的违纪行为,后悔不已。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自己也知道这样不对,但碍于人情,又存在侥幸心理,还是按照原来的习惯吃了拿了。至于是不是公款,其实大家都心照不宣,没有点破罢了。”其中一名被调查者这样说。

  最终,因为违规参加宴请并收受“红包”,陈华群、林泽龙、黄建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绍荣因同时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此次宴请所有的花费由参加者个人承担。(肖爱辉 郭小帆)

  「执纪者说」

  每逢佳节,上下级或同事间互道问候是人之常情,但绝不应通过大吃大喝来“联络感情”,更不能用公款请客送礼、结“圈子”、谋好处。面对此类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还党风政风以纯正,还节日以清风。

  ——广东省潮州市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 蔡奕锐